不服後再審者被執行強製判決賠償蓮稱劉鑫江秋近7申請0萬
6月13日,江秋南都記者從江歌母親江秋蓮處獲悉,蓮稱劉鑫其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,不服被強劉暖曦(曾用名:劉鑫)不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。判決
江秋蓮發出的申請應訴通知書顯示,劉暖曦因與其生命權糾紛一案,再審制執不服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行賠(2022)魯02民終1497號民事判決,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,償近該院已立案審查。江秋
南都此前報道,蓮稱劉鑫2022年12月30日,不服被強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(曾用名:劉鑫)生命糾紛權案二審宣判,判決劉暖曦被判賠償江秋蓮各項損失近70萬元。申請6月1日,再審制執江秋蓮表示,行賠劉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權賠償款已經全部到位,包括訴訟費滯納金和執行費在內,共計69.6萬元賠償款。江秋蓮透露,針對這筆賠償款,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共對劉暖曦強製執行4次。
采寫:南都記者 鄭璿真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jiguangzhiliao.com.cn/news/90d0899901.html
版權聲明
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,不代表本站立場。
本文系作者授權發表,未經許可,不得轉載。